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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章 不准[1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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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次不是去办人,顶多也就是砍人。

    所以不需要遮遮掩掩,还需要尽量把声势壮大。

    七八辆面包车跟随在我这辆公爵王车后,呼啸而过。

    望山乡映入眼帘之中。

    几年前,我在这里准备杀李如来。

    可惜最后被搅局,一群大人物冒出来。

    最后硬生生逼得我不敢动手。

    也是在那时候,文闯说我们应该转换思维,寻找一个场面上的靠山。

    穿过望山乡,露天的石场出现,在不远处就是林场。

    今天本是我出租车公司开业的日子,按照道理,我不应该办事。

    毕竟多少也算是个喜庆的日子,见血不好。

    走在这条路上的通常有两种人。

    一种极度信命,一种极度不信。

    我算是第二种,并不觉得今天见血会有什么不好。

    文闯递过来一双白色针织劳保手套。

    “怎么样,这么多年没用,不会手生了吧。”

    我笑着接过手套,没有搭文闯这个话茬。

    而是直接说道,“你去石林场,我去林场。”

    文闯点点头,拉开车门下车,转而上到刘宝的车上。

    带着一半人调转方向,向着林场那边而去。

    石场就在跟前,不需要再开车。

    我将自己的车停到一旁,判官朝我点点头后,让身边开车的毛毅把油门踩死。

    直接轰进林场当中。

    他手上戴着和我一样,白色针织的劳保手套。

    大部分人觉得,真正会打架会砍人的人,都会用胶带把砍刀缠在手上。

    实际上,除非是死斗。

    不然很少会将刀用胶布缠在手上,一来是因为砍完人是要跑的。

    不管是官家来还是打输了,都要走的。

    逃跑的时候,手上缠着刀不好跑。

    二来是胶带缠着刀,认输求饶的时候,没人敢信手里还拿着刀的人,很容易真把手给剁再停手。

    胶布缠死缠多几圈,再染点血在上面,很难撕下来。

    所以仅我们当时而言,大多是都是跟去搬砖一样,发一双白色劳保手套。

    然后用水打湿手套,基本不会脱手,逃跑认怂丢刀的时候,都十分方便。

    判官那辆面包车冲进去,引起一阵骚乱,随后又是三辆面包车跟在判官车身后。

    判官拉开车门,手里砍刀一抖一抖。

    “兄弟们,动手,给我照死砍!”

    我从驾驶座下抽出一把砍刀,走在最后。

    我砍人的次数并不多,还没有挨砍的次数多。

    这些年几乎谈的都是生死,过手就是残废和人命。

    落在我那些对手手里,最次也是要我手脚。

    办事几乎是次次带枪。

    今天人虽然多,但场面不算大。

    这石场人很多,起码有上百人,但大多都是工人。

    昨晚安排这件事的时候,我就跟判官和其他人交代过。

    不要动这些工人,吓一吓就算了。

    倒不是我心肠好,体谅劳苦大众。

    我只是不想引起众怒。

    我再怎么整赵三先生和他手下的人,那都是我们这群烂人之间的争斗。

第17章 不准[1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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